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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129人

   日期:2024-11-14     移动:http://dgsw198.xhstdz.com/quote/818.html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4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129人

近日,全国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全国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等4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招聘事项如下,有意者请留意报名要求和时间:

全国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全国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8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13个岗位、计划招聘18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全国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39.97.245.206:8081/(“全国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4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资格审查结束后,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笔试范围的报名应聘人员;对未进入笔试范围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再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政协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政协网发布。笔试结束后,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政协网公布。如有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在中国政协网公布。凡报名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将在北京举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全国政协机关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协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协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10—66191511

监督举报电话:010—66191507

本招聘公告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负责解释。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机关日常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正式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应聘资格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24时截止。

2.报名方式:登录招聘报名网址,搜索“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www.iguopin.com。

3.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审查

服务中心将结合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国聘校招平台多种方式(微信、短信提示、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5: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比例服务中心将视情研究确定是否继续招聘。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同时一并提供本人户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在体检合格人员中1:1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如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按顺次递补原则处理。

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能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10-81929911 010-81929907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机关日常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正式在编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行政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人,30周岁以内(博士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服务意识、团队意识佳,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资产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人,35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出纳、会计、审计、资产、税务等相关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具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24时截止。

2.报名方式:登录招聘报名网址,搜索“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www.iguopin.com。

3.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资格审查

服务中心将结合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国聘校招平台多种方式(微信、短信提示、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5: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比例服务中心将视情研究确定是否继续招聘。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同时一并提供本人户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在体检合格人员中1:1确定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如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按顺次递补原则处理。

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能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10-81929911 010-81929907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国家能源局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

全国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全国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印刷室主要职责是承印机关文件和各类资料,为机关提供文印服务。

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工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工会系统信息收集分析,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经过70几年的发展,学校正逐步形成以普通本科教育、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为根本,聚焦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进普通学历教育、劳模和工匠教育、特色职工教育、港澳工运人才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成为在工会和劳动关系领域学科门类最齐全、最完整的大学。

《工人日报》是一张融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于一体的全国性综合大报。工人日报社记者站是报社直属机构,负责所在省市区新闻宣传报道及相关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成立于1956年5月,是全国工会系统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专业文艺团体,主要职责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用文艺的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积极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交流中心主要负责中华全国总工会与世界各国(地区)工会组织在国内交往中有关会议、培训活动的接待、服务等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党的工运事业,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5个岗位、计划招聘16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系统报名或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信息登记表,附个人证件照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17:00截止。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全国总工会官网公布。

(三)初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401-1403)采用试讲方式,其他单位岗位采用笔试方式。由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和有关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比例(各岗位规定比例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如有人员放弃,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名单。同一岗位确认参加复试人员少于3人的,则中止该岗位的招聘。

复试前,各招考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复试的资格。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401-1403)复试采用试讲方式,其他单位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岗位,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歌舞团曲艺表演岗位、舞美制作中心装置道具岗位、业务处综合协调岗位在复试时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如下:

1.不设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印刷室岗位、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所有岗位、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党委办公室党务岗位、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交流中心岗位: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所有岗位和工人日报社所有岗位: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设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岗位: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2)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歌舞团曲艺表演岗位、舞美制作中心装置道具岗位、业务处综合协调岗位: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复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复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复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复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全国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其中,工人日报社、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所有岗位要求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满分10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各招考单位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同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考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排名靠前的考生放弃、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本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的,不能列为递补对象)。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心理素质测评情况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全国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其中,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401-1403)公开招聘人员,如有条件特别优秀的,入职后可根据学院最新版人才相关办法申请人才认定,通过学校评审和公示后,除享受国家和上级单位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待遇外,按照相应人才类型兑现人才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通知入围初试人员。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注明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电子邮箱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岗位时需仔细阅读申报岗位的招聘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要求一致。

(三)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四)整个招聘流程中的各类考试、测评等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不组织相关培训、辅导,请广大考生勿信社会机构宣传,以避免个人损失。

(五)在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监督电话:010-68592049。

本招聘公告由全国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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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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