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所谓的“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都是在辩证法的研究中被阐发出来的。
2、列宁对辩证法曾有一个说明:“辩证法是关于发展的科学”。这可以说是关于辩证法的最好的定义之一。例如:联系是发展的条件、矛盾是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量变与质变是发展的状态、辩证否定是发展的根本途径、否定之否定是发展的路径。
3、辩证法的优长在于其对事物发展的研究,辩证辩证法的不足在于其过分关注于事物发展的研究,而对事物的生存、运动、变化、衰亡的忽略。而后者实际上比发展更基础、更普遍。
例如:(1)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但是运动、变化的前途却未必是光明的。(2)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矛盾,特别是矛盾双方的辩证统一;而运动、变化的源泉和动力既可能是矛盾双方的统一,也可能是矛盾双方的裂解;(3)内因是发展的根据,但未必是运动和变化的根据,至少是“不充分的根据”;(4)发展是辩证的否定、否定之否定,但运动、变化未必是辩证的否定,更不要说否定之否定;(5)对一个变化发展过程或发展阶段而言,“主要矛盾”只有一个;但对不同的变化过程(现实的或可能的)而言,是可以有不同的“主要矛盾”与其分别对应的:……
再如:辩证法并没有揭示“生存(持存)的规律”、“运动的规律”、“(不是发展的)变化的规律”、“衰亡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