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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头部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2024-12-14 01:25

一、指导思想

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产业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坚持把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实施企业规模扩大、创新能力提升、优化改造升级、品牌质量提升、重大项目招引等“五大行动”,培优扶强一批现有企业,策划引进一批新的头部企业〔市场占有率高、研发创新能力强、配套集成度高的,年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或者单项冠军企业、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上市企业〕,着力打造商丘制造业头部企业矩阵,带动产业链群规模能级提升。

二、培育目标

到2026年,力争新增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企业6家,新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每年入选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及头雁培育企业5家,推进2家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

(一)市场份额高。头部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具有自身独特优势,在行业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的品牌享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力争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具备市场认知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商丘品牌,打造一批在省内、国内乃至国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头部企业。

(二)创新能力强。头部企业拥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甚至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能力,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形成一批高层次创新团队和人才队伍,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头部企业创新引领力大幅提升。

(三)带动能力强。头部企业是产业链的主导者、规则的制定者和生态的构建者,具有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围绕我市重点制造业产业链,支持头部企业成长为“参天大树”,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带动产业链群规模能级提升,形成一批千亿级、百亿级产业集群,群链主导力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规模扩大行动。

1.加强统筹调度。梳理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制造业企业名单,建立头部企业培育库,加强监测调度,密切跟踪培育库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做好资源要素统筹调度,全力帮助企业拓宽销路、提升存量,积极做大总量。从培育库优选一批创新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贡献大的企业,建立市领导及市直部门包联机制,制定个性化扶强路线图,聚合资源、政策、要素等优势,加速培植一批“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联盟型”头部企业,带动和引领中小微企业成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支持扩产增资。引导和支持头部培育企业主动围绕产业导向、市场需求、企业战略,谋划实施增资扩产项目,持续扩大产能。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加强跟踪服务、要素保障,主动对接项目单位,靠前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堵点卡点,加速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按序时进度建设,尽快形成企业发展增量,做大企业体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鼓励整合提升。引导有条件的头部培育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参股等方式,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健全完善生产、研发和服务体系,快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针对跨市兼并重组产业链关键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可“一事一议”给予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指挥部、人行商丘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1.发挥主体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等创新激励政策,引导头部培育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着力打造强大创新主体,培育一批创新型头部企业。实施创新企业树标引领行动,推动头部培育企业引领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加快构建系统创新联合体。力争到2026年,全市省级创新型龙头企业达到4家,“瞪羚”企业达到25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5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5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商丘市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加强平台建设。引导头部培育企业牵头或参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中试基地、企业技术中心、院士或中原学者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到2026年,培育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研发平台10家;省、市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0家左右;省、市中试基地10家左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达到200家;省级研发中心在头部培育企业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市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开展技术攻关。支持头部培育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攻关。支持头部培育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设立研发中心、购买专利技术、承接核心关键技术成果转移等方式,增强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推动头部培育企业研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力争到2026年,创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4个、首版次软件1个。落实各项补贴政策,鼓励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应用头部培育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商丘市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优化改造升级行动。

1.支持技术改造。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政策,积极推荐头部培育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在头部培育企业中强力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引导头部培育企业实施更高层次的技术改造,加快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实现由设备更新为主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全流程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支持数字转型。支持头部培育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业务创新,提升转型成效,面向行业开放先进技术、应用场景,打造“数字领航”企业,力争每年创建省级“数字领航”企业、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12个以上。支持头部培育企业围绕产业链建设数字化平台,开展协同设计、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等应用,提升产业链协作效率。加快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头部培育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支持绿色发展。支持头部培育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促进节能降碳和能效提升。发挥头部培育企业引领作用,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迭代、工艺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探索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路径,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实现绿色升级。鼓励头部培育企业与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加强合作,建设一批行业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协同推进绿色制造应用和发展。力争到2026年,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园区)10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品牌质量提升行动。

1.加强品牌建设。鼓励头部培育企业设立品牌管理部门,创建知名品牌。支持头部培育企业通过开展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和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并在市内设立该高端品牌的营销总部,统一经营和运营。实施以各级政府质量奖、老字号、地理标志商标、驰名商标等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引导头部培育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加快打造一批国内乃至国际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提高质量标准。引导头部培育企业强化技术标准建设,建立企业标准体系,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以标准化带动企业领跑、产业领跑。鼓励头部培育企业建设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和质量标准实验室,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研发应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提升头部培育企业产品质量,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重大项目招引行动。

1.谋划引进龙头项目。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深入梳理产业龙头企业招商目录,精准对接国内外500强、央企、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全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结构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型、基地型、旗舰型项目。用好河南投资贸易博览会、跨国公司合作交流会等平台,多渠道引进龙头企业。强化市、县(市、区)联动,突出“一把手”招商,有针对性地梳理跟踪龙头企业信息,挖掘投资意向,整合资源、精准对接、集中攻关,着力引进一批产业龙头重点项目,培育形成本土头部企业。各县(市、区)每年要引进落地4个投资规模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精准对接配套项目。围绕头部企业梳理原材料、销售端、供应链等配套情况,强化上下游协同攻关,精准策划建设一批产业链缺失、链条延伸和头部企业配套项目。实施“龙头企业开单、政企联手招商”等招商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商会、协会、政府驻外办等机构作用,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的好项目,配套推动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创新招商方式。坚持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回归经济招商、节会招商、驻地招商,探索开展科技招商、产业基金招商、“资源+市场”招商等新型招商方式,打造全要素产业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要建立培育发展头部企业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分类指导和政策协同,统筹资源做大做强做优一批头部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建立头部企业培育库,建立企业名单发布、评估考核、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对列入名单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制定加快发展的目标战略,坚持项目化运作,完善企业工作台账,强化问题协调解决,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活动作用,最大限度协调解决培育企业发展经营中的困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提供政策保障。各县(市、区)结合头部培育企业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依法依规在项目用地、资金补助、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精准政策支持,有针对性地破解企业发展堵点卡点难点。深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两新”活动,优先对接头部培育企业产品,拓展企业市场空间,推动企业扩大产能、增加供给。头部培育企业实施重点项目中需市级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及时召开市政府项目协调调度会予以协调推动。加快盘活使用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对头部培育企业项目建设用地申请加快审批进度,所需用地指标予以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做好金融支持。结合头部培育企业发展,动态跟踪企业融资需求,将头部培育企业名单推送给金融机构,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发展生命周期特点和资金需求,推出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量身定制融资方案,优先配置信贷资源、增加资金供给。〔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指挥部;责任单位:人行商丘市分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完善适应新时期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引才、育才、用才工作机制,为头部培育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开展头部培育企业专题招才引智活动,引进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高校优秀毕业生。支持头部培育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围绕头部培育企业发展培养急需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推动企业上市。推动头部培育企业优化股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头部培育企业上市培育、储备和激励机制,引导头部培育企业科学规划上市路径,精准开展政策和专项业务培训,促进企业规范培育,夯实上市基础。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头部培育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一企一策一专班”及时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推动企业尽快挂牌上市,依托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提升品牌影响力,快速做大做优做强。〔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指挥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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