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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4-12-06 20:28
陕西省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试点工作
自2021年以来,陕西作为首批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省份,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严格规范实施、创新调控方法、强化科技支撑、探索补偿机制、注重督促指导等重要举措,全省防控野猪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在全省推广防控野猪经验创造了条件。 全省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确定了汉中市略阳县、商洛市镇安县、延安市黄龙县为国家级试点县,安康市岚皋县、宝鸡市陇县为省级试点县,汉中市勉县、宁强县,安康市石泉县,商洛市丹凤县为市级试点县,初步形成了重点突出、层级完整、交流互鉴的野猪防控体系。为合理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降低野猪危害,科学调整野猪猎捕时限,野猪的禁猎期调整为3月1日至4月30日,猎捕计划审批程序由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提出,经所在县人民政府审批,报省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全省各试点县坚持从实际出发,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建管结合、组建了猎捕队伍,探索出了以猎狗围猎、人工辅助和捕兽笼诱捕等多种调控方法,并不断摸索完善,防控野猪危害效果明显。 此外,全省充分发挥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驻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团队的优势,建立试点工作专家团队,为野猪防控工作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和服务。科学制定了《陕西省野猪种群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野猪安全防范宣传册》等技术与安全防范指南,有效指导野猪防控工作。加强对野猪生物学特性、家域范围和致害规律等方面立项研究和科研攻关,为进一步做好防控野猪危害提供理论依据。采取调整种植种类和结构、在危害严重地区布设自动声光驱赶装置等生物和工程技术措施预防野猪危害、成立全省野猪防控技术指导和咨询专家组,谋求更符合科学和实际的有效方法和路径,确保人防、技防相结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自去年开始,全局积极争取防控野猪危害专项资金600余万元,用于重点区域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目前,西安市周至县,安康市宁陕县、石泉县、岚皋县、平利县,宝鸡市凤县、太白县、眉县都相继购买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试点示范效应明显,有效地保障了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各试点县根据自身实际均建立了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略阳县林业局与财险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将农作物等财产损失也纳入保险范围。黄龙县出台了《黄龙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补偿办法》,对受损玉米涉及的农户进行补偿。镇安县已将野猪损毁农作物纳入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综合保险理赔范围,有效降低了野猪致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