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热衷于网购,她发现越来越多的主播为了吸引观众,在直播间推出各种秒杀抢购商品,如毛巾、湿巾、零食、面膜、面霜甚至手机、家电、名表等。
“这些秒杀商品便宜的1分钱,贵的1元、2元或者只需要商品原本价格的十分之一,相当于白送。”王静说,但想以秒杀价抢到商品并不容易,1分钱的商品一般都会上架几千份,链接刚上就“秒没”,贵的商品连链接都没看到就被抢完下架了。她怀疑,商家为了吸引流量推出秒杀活动,“是注水了,实际商品没有那么多,或者纯粹是虚假活动”。
来自安徽淮北的刘贺也有过类似经历。他注意到,直播间公布的秒杀名单中,那些抢购成功的人都是0秒提交,0秒付款。前不久,他在一个直播间听主播说,本次秒杀商品共上架5件,结果有20多个人评论说自己抢到了,且昵称是清一色的字母加数字组成的乱码。
更加荒诞的是,有一次他在直播间参加“1元秒杀手机,共10部”的抢购活动时,链接还没上,销量已经从0变成10。后来秒杀价链接已经下了,销量却还在上涨。
“难道不是商家在暗箱操作吗?所谓的秒杀价只是为直播间引流的一种手段吧。”刘贺说。
还有的秒杀活动看似实惠,也确实能收到货,可是货不对板。
来自山东滨州的刘晴最近逛直播间时看到一款项链在秒杀,原价1200多元一条,秒杀价只需198元。刘晴脑子一热,立马抢购。结果收到的项链很“迷你”,甚至无法戴进脖子,而网上同款商品只需100元左右。
记者以“秒杀”“直播”为关键词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进行检索,发现相关投诉超过1600条。例如“60多元秒杀的肉卷,店里最贵肉卷才20元,套餐只用50元”“秒杀价突然成原价,主播说系统问题然后关了直播,现在也没处理结果”“拍到秒杀商品,结果一直显示收货地址不支持销售,换其他地址也不行”等。
对于直播间此类秒杀套路,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直播间如果将秒杀活动作为引流的幌子,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消费者因在网络直播间点击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直播间运营者不能证明已经以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方式标明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的,消费者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直播间通过隐瞒实际经营者身份从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直播间运营者维权。”陈音江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则认为,直播间用各种所谓的福利吸引消费者参与交易,甚至用转瞬即“失”的方式,也算是正常商业经营的一种模式。一般而言,直播间会有下单数量的显示,因此在承诺优惠数量范围内的消费者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的规定,要求直播间履行承诺;如果直播间没有交易数量的显示,对于这样的宣传噱头,消费者就应保持理性,不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大当,同时可以投诉要求直播间增加交易数量标识。
受访专家认为,直播秒杀在一定程度上既能吸引流量,又能让消费者买到价格优惠的产品,但前提是商家不能弄虚作假,且要引入相关机制让抢单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