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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10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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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于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857;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季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  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1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2.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不适用。

  1.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82.53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82.49亿元,差异为人民币0.04亿元;2024年9月30日,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787.94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790.38亿元,差异为人民币2.44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产生。本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二、股东信息

  2.1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 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

  (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 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份。

  2.2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不适用。

  2.3  本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业绩回顾

  2024年前三季度,世界经济温和增长,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同期增长4.8%。国际原油价格先升后降,保持中高位震荡,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82.79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82.07美元/桶增长0.9%;美国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7.71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7.36美元/桶增长0.5%。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趋缓,国内天然气市场需求保持较快增长。

  本集团加强宏观形势分析研判,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统筹推进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改革创新、绿色转型、安全环保等工作,油气两大产业链保持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经营业绩保持增长,继续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原油平均实现价格为76.88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5.28美元/桶增长2.1%;国内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为8.90美元/千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8.81美元/千立方英尺增长1.0%。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562.7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25.2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16.51亿元增长0.7%,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9.11亿元,环比增长2.3%;财务状况健康良好。

  油气和新能源国内业务坚持高效勘探、效益开发,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努力实现油气增储上产;持续加强油气生产成本管控,努力增强成本竞争力;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新能源大基地建设,保持风光发电、地热、氢能、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业务快速发展。海外业务加大新项目获取力度,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成功签署苏里南浅海14区块及15区块石油产品分成合同。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原油产量708.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706.0百万桶增长0.3%,其中国内原油产量585.4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583.8百万桶增长0.3%,海外原油产量122.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22.2百万桶增长0.6%;本集团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803.8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3,656.6十亿立方英尺增长4.0%,其中国内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666.9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3,513.7十亿立方英尺增长4.4%,海外可销售天然气产量136.9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142.9十亿立方英尺下降4.2%;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1,342.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315.4百万桶增长2.0%,其中国内油气当量产量1,196.5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169.4百万桶增长2.3%,海外油气当量产量145.8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46.0百万桶下降0.1%。本集团持续加强成本费用管控,2024年前三季度油气单位操作成本11.49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11.25美元/桶增长2.1%。2024年前三季度,油气和新能源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784.5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477.69亿元增长4.7%;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442.6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26.96亿元增长8.7%。

  油气和新能源业务主要数据

  ■

  注: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积极应对市场波动,持续强化库存管理,保持生产装置安全平稳优化运行;紧跟市场需求抓好产品结构优化,积极压降成品油产量,动态调整优化柴汽比,保持芳烃等高效化工装置高负荷运行,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增产增销高效化工产品和化工新材料;持续推动炼油化工业务转型升级,重点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蓝海新材料项目正式启动。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共加工原油1,036.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1,043.6百万桶下降0.7%;化工产品商品量2,864.3万吨,比上年同期的2,610.5万吨增长9.7%。2024年前三季度,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238.8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027.56亿元增长2.3%;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52.80亿元,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17.81亿元,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34.9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1亿元增加人民币33.68亿元。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主要数据

  ■

  注: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

  销售业务克服成品油市场需求波动影响,积极做好市场趋势研判,强化调运组织,优化产销衔接,采取灵活精准的营销策略,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大力推动纯枪销售,努力扩销降库,提升市场占有率,保障了产业链整体平稳运行;积极组织开展非油商品营销活动,推进自有产品开发,努力提升非油业务创效能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大力开拓海外高端市场。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销售汽油、煤油、柴油11,988.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2,562.4万吨下降4.6%,其中国内销售汽油、煤油、柴油8,959.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9,307.9万吨下降3.7%。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850.42亿元,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29.00亿元。

  销售业务主要数据

  ■

  天然气销售业务持续优化资源池结构,有效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大力加强市场营销,优化销售策略,积极采用线上销售、现货代采等销售方式,不断优化市场布局、用户结构和销售流向,积极开拓终端市场,努力提升销售量效。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销售天然气2,098.2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1,931.31亿立方米增长8.6%,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1,629.64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1,553.64亿立方米增长4.9%。2024年前三季度,天然气销售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48.5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927.14亿元增长8.2%;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52.6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94.76亿元增加人民币57.92亿元。

  四、其他提醒事项

  不适用。

  五、季度财务报表

  5.1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1.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2.资产负债表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2.资产负债表(续)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3-1.合并利润表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3-2.合并利润表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4-1.利润表

  ■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4-2.利润表

  ■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5.合并现金流量表

  ■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6.现金流量表

  ■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  戴厚良             董事兼总裁  黄永章              财务总监  王华

  5.2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之季度财务报表

  1-1.合并综合收益表

  ■

  1-2.合并综合收益表

  ■

  2.合并财务状况表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3.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

  4.分部财务信息

  ■

  5.3  审计意见类型及审计报告

  不适用。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戴厚良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由戴厚良先生担任董事长,由侯启军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由段良伟先生及谢军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由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及张道伟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由蒋小明先生、张来斌先生、熊璐珊女士及何敬麟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季度报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4-03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特制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做强做优基本面,持续增强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公司坚持“创新、资源、市场、国际化、绿色低碳”五大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优化经营策略,保持油气两大产业链平稳高效运行,坚持低成本战略举措,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努力实现各项业务质效双升,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一是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筑牢稳油增气基础,推进非常规油气增产降本;加快新能源业务效益开发,提升公司综合能源供应能力。二是扎实推进炼化转型升级,持续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原油采购成本;强化精益管理,优化生产运行,按需调整产品结构,增产高端高效产品,进一步增强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三是继续从资源端和销售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市场营销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健全国际贸易体系和服务网络,推动产业链价值最大化。四是抓住国内天然气市场快速发展有利时机,积极拓展高端高效市场;持续优化天然气资源池结构,有效降低天然气进口成本,保持天然气销售业务量效齐增。

  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努力提升回报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努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一是公司上市以来始终坚持较高的分红比例,近年来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派息额屡创新高,为股东带来丰厚回报。二是公司将继续秉承回报股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派息额与派息率,努力创造优良业绩,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创新是第一动力,科技创新是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引领和根本支撑。公司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依靠创新链部署未来产业链,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打造公司价值的第二、第三增长曲线。一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从“快速突破”支撑当前和“久久为功”引领未来两个层面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推动上游业务加快提升“油气热电氢”综合能源供应能力,继续坚持“稳油增气”,高效开发非常规资源,全力推进新能源大基地建设,炼化业务加快向“炼化生精材”产业链中高端转型,大力实施新材料提速工程,着力打造“数智中国石油”,努力培育“第三增长曲线”。三是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开放合作机制,强化发展新兴产业政策引导,持续优化人才发展机制。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一是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坚持“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严格遵循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结合投资者重点关注,研究提升非强制信息披露工作,增强公司透明度;丰富完善信息披露内容,积极拓展视频和“一图读懂”等可视化展示方式,对定期报告和ESG报告进行解读,提高报告可读性。二是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市场沟通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管理层路演、反向路演、集体调研、投资会议、电话热线、专用邮箱和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大沟通力度,保持与广大投资者广泛、有效和及时的沟通;增加投资者与管理层、董事会面对面交流频率,实现公司与市场的良性互动。

  五、坚持规范运作,加强市值管理

  公司按照境内外监管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加强市值管理工作。一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和有效执行董事会及所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公司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的结构、组织、运行、制度、监督等体系,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自2019年起将市值考核指标纳入管理层年度业绩合同,市值考核指标包括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定量指标涵盖综合市值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市值对比等价值实现因素;定性指标涵盖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功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市场认同因素。下一步公司将研究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及包括股份回购在内的一系列市值管理工具,推动公司价值持续提升。

  公司将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动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相关预测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4-02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3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9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阎焱先生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相关经验(阎焱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推荐阎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阎焱先生简历

  阎焱,67岁,中国香港籍,现任赛富亚洲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首席合伙人,同时兼任股份有限公司、奇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TA Creativity Global独立董事。阎先生是硕士,曾任世界银行经济学家、美国哈德逊研究所研究员、Sprin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董事、AIG亚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董事总经理、软银亚洲信息基础投资基金总裁及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并先后兼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Huize Holding Limited董事等职务。2004年起担任软银赛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赛富亚洲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首席合伙人。2006年11月起任ATA Creativity Global独立董事,2019年7月起任奇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起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除简历披露外,阎焱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阎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阎焱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4-02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  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开招标选聘,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分别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

  毕马威华振2023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香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中国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于2023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中国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段瑜华,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段瑜华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段瑜华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俊,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国际准则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国强,1992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吴国强201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国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智纬,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高智纬1991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智纬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诚信记录

  就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根据招标结果,在不超过人民币4,350万元/年的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实际业务情况,与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中国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开招标选聘,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分别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对该等新聘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分别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为11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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