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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大法学教室》第十期 | 唐波涛:意大利语法学文献引注体例与文献检索方法略要
2024-11-10 18:39

《燕大法学教室》第十期 | 唐波涛:意大利语法学文献引注体例与文献检索方法略要

外文法学文献引注专栏

吴逸飞、张焕然:德国法学文献引注体例

唐波涛:意大利语法学文献引注体例与文献检索方法略要

洪望:法语法学文献引注体例——以法国为样本

程新睿:日本法学文献引注体例, 吴逸飞 校

意大利语法学文献引注体例与文献检索方法略要

唐波涛*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感谢李昊教授、Gianmatteo Sabatino(江马天)博士和李村博士对于本文的校对和建议。本文系作者主持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婚姻法与继承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教学研究成果之一。

引言

赴意大利学习法律的潮流正式形成于改革开放之后。在这股潮流的背后,便是意大利法学理论随之进入中国。事物的流动,均会有迹可循,法律理论的移植也不会例外。文献引注在某种程度上便可被视为理论借镜中的历史痕迹。对于我们这些求学的后来者来说,殷勤关注这些文献引注的历史脚印,以更好地理解学说的由来和变化,自是必修的功课之一。
不过,本文的目的并非是考证意大利文献引注形式的变迁,而是想梳理当下的意大利语法律文献的引注习惯,期待为国内的意大利语法学文献引用规范化及文献课程的教学提供些许便利。[1]
这么多年来,基于引注书写的便利和直观,我们已对意大利语惯用法学引注体例进行了不少调整。例如,按照意大利语文献引注习惯,需要将作者的名和姓大写,并将作者名和姓的首字母的字符设置为偏大一号。如被引用的文献作者为Giovanni Pugliese, 在意大利语的文献中则会表述为G. PUGLIESE。但这些形式性的引注体例,在中文中基本已被抛弃。对于文献引注的书写,应当以准确清简为原则,不应掉入文献引注的形式主义陷阱之中。
考虑到上述情况,本文的主要任务被定位为整理中文世界中较为常见的意大利语法学文献的引注体例。对于存在较大使用习惯差异的引注体例,本文则从简化引注的角度,尝试拟定一种较为简要的引注方式。文献引注的前提是找到合适的参考文献,在本文的最后,还就意大利语法学文献的检索方法进行了简要介绍。
不过,本人对于意大利法学文献的学习与阅读,仍处于摸索阶段。如本文存在错漏之处,望请海涵。

文献引用体例简要说明

 (一)教科书 

在中文中,意大利语法学教科书的引注体例主要有如下两种:其一,作者、书名、出版地与出版社、年份和页码;[2] 其二,作者、书名、出版地、年份和页码。
第一种常见引注方案如下:

P. Perlingieri(作者), Manuale di diritto civile(书名), Edizione Scientifiche italiane(出版社), Napoli(出版地), 1997(年份), p. xx.
或者:P. Perlingieri(作者), Manuale di diritto civile(书名), Napoli:Edizione Scientifiche italiane(出版地+出版社), 1997(年份), p. xx.

第二种常见的引注方案如下:

P. Perlingieri(作者), Manuale di diritto civile(书名), Napoli(出版地), 1997(年份), p. xx(页码).

近几年来,作者们更加倾向于采用后一种引注方案,即仅标明:作者、书名、出版地、年份和页码。后一种引注方式的确更为简便,且不影响引注的准确性。示例如下:

A. Trabucchi(作者), Istituzioni di diritto civile(书名), Padova(出版地), 1992(年份), p. xx(页码).

(二)专著

意大利法学专著的惯用引注体例在中文中有如下两种:
其一: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年份和页码。例如:

C. Ghisalberti(作者), La codificazione del diritto in Italia(书名), Roma-Bari(出版地),  Laterza(出版社), 2006(年份), p. xx (页码).

其二:作者、书名、出版地、年份和页码。例如:

C. Ghisalberti(作者), La codificazione del diritto in Italia(书名), Roma-Bari(出版地), 2006(年份), p. xx(页码).

后一种注释体例更加简便。意大利出版社亦主要采用后一种引注体例。
如果所引用的意大利法学专著属于翻译作品,引注体例可表示为:作者、书名、翻译说明+译者、年份和页码。如引用蒙森的《罗马公法概要》的意大利语翻译版本(Theodor Mommsen, Disegno del diritto pubblico romano, trad. di Pietro Bonfante, Milano, 1973),该书引注体例可表述为:

Theodor Mommsen(作者), Disegno del diritto pubblico romano(书名), trad. di Pietro Bonfante(翻译简写+译者),Milano(出版地), 1973(时间), p. xx(页码).
另值注意的是,意大利法学丛书系列中作品的引注问题。在意大利,专著或者教科书常常置于某一系列丛书中。如已译成中文的萨科(Rdolfo Sacco)的专著《论占有》(Il possesso),[3]该书便出自齐库(Antonio Cicu) 与枚西诺(Francesco Messino)以及施勒星格尔(Pietro Schlesinger)(后继编者)所主编的民商法专著丛书(Trattato di diritto civile e commerciale)。如果需要将引注信息全部写全,该丛书的引注信息还应包括丛书名与编者名。但对于实际编者与曾经主编者的撰写,较易混淆。不如从简便性的角度出发,不写丛书名与编者名,按照一般专著的体例进行引注。或者在将来对于这些常见系列专著采用固定的缩写方式。
(三)评注

意大利的民法典评注林立,在实务界与学界影响较大的大型评注主要有夏洛亚(Vittorio Scialoja)和布兰卡(Giuseppe Branca)主编的评注、施勒星格尔(Pietro Schlesinger)和布斯勒蒂(Francesco Donato Busnelli)主编的评注、 嘎布里埃利(Enrico Gabrielli)主编的评注以及仟顿(Paolo Cendon)主编的评注。[4] 其中影响最大是夏洛亚和布兰卡主编的评注。施勒星格尔和布斯勒蒂主编的评注虽相对较新,但该套评注凭借其学术论述的深度,迅速在意大利的文献之林中脱颖而出。
对于评注引注体例的写法,不论在中国还是在意大利,均差异较大。在意大利,几乎每个出版社都有自己的评注引注体例要求。尤其是对于评注名的缩写,更是千差万别。就评注的引注体例在写作差异问题,最佳的解决方式是,在将来采用统一的意大利语评注简化名。在我们尚没有形成统一的简化名称前,可考虑参考如下常见的引注方式。即写为:作者、所引用的章节、所载的评注、评注的编者,出版地、出版年份、页码。例如:
G. Provera(作者), Alimenti, in Commentario al codice civile(评注名), a cura di Scialoja e Branca(评注主编), Bologna-Roma(出版地), 1972(出版时间), p. xx(页码).

按照意大利评注的引注方式,一般不会标注具体所评注的条文。因为前面所写的章节名已表明具体所引注的内容。
如对于上述示例中提到的评注,现在该评注的执行主编已经不是夏洛亚和布兰卡,而是加尔加诺(Francesco Galgano),那么又应如何引注?考虑到夏洛亚(Vittorio Scialoja)和布兰卡(Giuseppe Branca)两位主编已经成为评注名的一部分,引用体例可写为:作者、所引用的章节或评注书名、所载的评注、评注的编者,出版地、出版年份和页码。例如:
P. Forchielli(作者), F. Anegeloni(作者), Divisione, in Commentario codice civile Scialoja-Branca(评注名), a cura di Fracesco Galgano(主编), Bologna-Roma(出版地), 2000(出版时间), p. xx(页码).
有的评注则同时存在”diretto da”(汇编)与”a cura di”(主编)的情况, 则可以表述为:
M. Cavanna(作者), Registro delle imprese, in Commentario del codice civile(评注名), diretto da Enrico Gabrielli(评注丛书的主编), a cura di O. Cagnasso e A. Vallebona(该本评注的具体主编), Torino(出版地), 2014(出版时间), p. xx(页码).
(四)多人合写的著作

多人合写的作品可以表述为:作者、所负责的章节名或者文章名、书名、卷数、主编、出版地、年份和页码。例如:
M. Dogliotti(作者), Le persone fisiche(文章名), in Trattato di diritto privato(书名), diretto da Pietro Rescigno(主编), vol. 2(第2卷), Torino(出版地), 1982(出版时间), p. xx(页码).

又如:

R. Cardilli(作者), Considerazioni romanistiche sulla resistenza dei termini “erede “e “successione”(文章名), in Casi controversi in materia di diritto delle successioni. Esperienza italiane(书名), Vol. 1(卷数), a cura di S. Scola e M. Tescaro(主编), Napoli(出版地), 2019(出版时间), p. xx(页码).
如是意大利语法学会议论文集,其引注体例可以写为:作者、文章名、会议集名+(地点和时间)、主编者、出版地、出版时间和页码。例如:

R. Bonini(作者), Dal codice civile del 1865 al Codice civile del 1942(文章名), in I cinquant'anni del Codice civile. Atti del convegno(Milano,4-6 giugno)(会议论文集的名及会议的地点和时间), Milano(出版地), 1993(出版时间), p. xx(页码).
在引注时,还要注意“a cura di”与”diretto da”两者的区别。一般而言,“a cura di” 使用于文章集合的汇编,而“diretto da”则指的是系列专著的主编。在书的封面或版权页一般会写明属于哪一种编辑情况。在引注时,可注意区分这两者。
(五)杂志

意大利语法律杂志种类繁多。和国内的法学类杂志相比,意大利语的法学类杂志主要会围绕某一具体法学学科或某一学科内具体研究主题作为杂志的主要方向。在民法领域, 比较权威的杂志有《民法杂志》(Rivista di diritto civile)《商法杂志》(Rivista del diritto commerciale e del diritto generale delle obbligazioni)[5]、《民法期刊》(Rassegna di diritto civile)、《民法》(Jus civile)、《私法批判杂志》(Rivista critica del diritto privato)。又如,与研究家庭法及继承有关杂志有《家庭与法》(Famiglia e Diritto)、《家庭、人与继承》(Famiglia, persone e successioni);研究技术法的权威杂志则有《意大利信息学与法杂志》(Rivista italiana di informatica e diritto)。
在意大利,早年对电子资源的获取非常困难,写作者们总是习惯从已装订成册的年刊中寻找文章。引注时,意大利作者在标明年份及卷数(上卷或下卷)以后,不会再注明具体所引用的期数。此处的“卷数”系指年装版期刊的第一卷(上卷)或者第二卷(下卷)。杂志文章的一般引注体例可以写为:作者、文章名、杂志、年份、卷数或期数及页码。如下:

D. Luca Ciro(作者) , Questioni in tema di presunzione muciana(文章名), in Riv.dir. Civ(杂志名). , 1962(出版年), 2(卷数), p. xx(页码).
如果知道具体的杂志期数,则可以写为:作者、文章名、杂志、年份、期刊数和页码。如下:

B. Bonfanti(作者), Cessione parziale del credito e 'posizione' del debitore ceduto(文章名), in Rivista di diritto civile(杂志名), 2022(出版年份), 3(期刊), p. xx(页码)。

如果将杂志名简写,则引注体例可以写为:

B. Bonfanti(页码), Cessione parziale del credito e 'posizione' del debitore ceduto(文章名), in Riv. dir. civ(杂志名). , 2022(出版年份), 3(期数), p. xx(页码).

在引注杂志名称的时候,有中文作者缩写期刊的名称,也有学者选择标明期刊的全称。为方便学习与对照,常见杂志名的缩写可参阅下表:

(六)法学百科全书

法律类的百科全书是意大利法学文献中的重要参考资料。中文引注中常见的有如下三种法律百科全书:其一,Giuffrè(玖弗特)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百科》(Enciclopedia del diritto);其二,由UTET出版社[6]出版的《最新学理汇编》(Il Novissimo Digesto Italiano百科全书)。其三,由UTET出版,但相对较新,由萨科教授主编的《学理汇编》(Il Digesto)。[7] 整体而论,玖弗特出版社(Giuffrè)出版的《法律百科》是意大利当下最为权威的法律类百科全书,书中的词条由意大利各个法律领域最为杰出的研究者所撰,内容从罗马法到现代法,无一不包,其论述之精微,让人惊叹。
意大利法学百科的引注方式可写为:作者、所参考的词条、voce in +百科、卷目、出版地、出版年份、页码。其中“voce in”的含义为条目位于某处的含义。示例:
R. Orestano(作者), Azione in generale (storia del problema)(词条),voce in Enciclopedia del diritto(百科全称), vol. 4(卷数), Milano(出版地),1959(出版年份),p. xx(页码).
(七)判例

意大利语的判例的引注可写为: 判决来源法院、时间+判决号。例如:

Cass(判决来源最高法院的缩写)., 13 novembre 2009(日期), n. 24133(判决编号)。
问题在于,不少判决的引用参阅自特定的杂志。所以在引用判决的时候,还需写明该判决所载的杂志。在意大利,专门刊载判决要旨或者判决评论的杂志主要有《意大利判例》(Giurisprudenza italiana)、《意大利法庭》(Foro italiano)、《民事审判》(Giustizia civile)。[8] 引注方式可写为:判决名、杂志、年份、期数与页码。例如:
Cass., 9 settembre 2004, n. 18135(判决名), in Foro. it(杂志), 2005(年份), 1(期数), p. 1813(页码).

(八)其他常见的引注问题

第一,关于名的缩写。在意大利人在撰写文献时,一般只会写作者名字的首字母,而将首字母后面的其他字母予以省略。作者的姓则会全部保留。如Vittorio Scialoja(维托里奥·夏洛亚), 则缩写为V. Scialoja。如Giuseppe Branca(朱赛备·布兰卡)则会缩写为G. Branca。在中文世界中,有些中文作者会缩写作者名,也有作者选择全写作者名。对于不那么熟悉意大利语法学文献的读者来说,缩写名字则可能会影响读者对文献作者的识别。但缩写名字则显得更为简明,也符合意大利原本的引注习惯。在我看来,这两种方式均有各自的优点,不分高下,皆可采用。
第二,“Cfr.”与“V.”的使用。“Cfr.”源于名词“confronta”,可翻译为“参见”,在文献引用中常写作为”Cfr.”。该词旨在表明前文或正文中观点源于某处,其意侧重于间接引用。另一个与该词含义相近的词语是”Vedi”,常简写为“V.”。“V.” 其指的是为进一步了解某一问题,可继续参阅和比较如下文献的含义,其含义可翻译为“参阅”。
第三,关于参见前引的写法。在中文中,意大利语文献的参见前引,有用中文的“参见前引”来加以替代,也有学者用字符“cit.”。实际上,从简化引注的角度出发,可以考虑使用缩写“cit.,”表示。“cit.,”源于词汇“citato”,为“前文已引用过”的含义。例如,原来的引注为:“A. Lener, La comunione, in Trattato di diritto privato,diretto da Pietro Rescigno, Torino, 1982, p. 307”,再次引用雷勒尔(Lener)该书中的内容时,则只要简要地表述为:“Lener(作者), La comunione(所引部分名), cit., p. 316(页码).”。
第四,是否需要斜写。在中文的引注中,有部分作者会参考意大利语法学文献的书写习惯,斜写书名或文章名。但也有部分作者不会斜写书名或者文章名。从实际效果来看,是否斜写对于文献引注本身的准确性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作者可凭自己的偏好决定。但如果以某位法学家的名字作为题目,斜写题目更易区分作者与题目本身。
第五,对于引注中的数字,提议尽量用阿拉伯数字表达,这样更加简便。

文献与数据库检索方法

(一)书籍的检索

1. 书籍检索:学校和国家检索体系

在教学与研究过程中,就一般法学文献的检索,通常会使用如下两种检索系统:其一是本校图书馆的检索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查到该校已有的书目。二是意大利的国家检索系统,该检索系统对所有人开放,其网址为https://opac.sbn.it/。意大利的国家检索系统与大部分意大利高校的书籍检索系统关联在一起,所以,通过国家检索系统几乎可以检索到所有已出版书籍的信息。
2. 检索文章的网址

本校和国家的文献检索系统对找书比较方便,但找杂志文章的信息则往往不尽人意。查找杂志的文章可考虑通过如下两个网站:

http://www.biblio.liuc.it/scripts/essper/

在Associazione ESSPER网站不仅可以查到文章,也可免费查看相关期刊的目录,为追踪期刊论文不可错过的搜索引擎。

https://edicolaprofessionale.com/#mode=home,m=site

该网址的检索系统十分便捷且可搜索的信息全面。如果想要检索近二十年来一些相对比较重要民法文章,极力推荐使用这个网址进行检索。如果要下载其中的文章,则需要购买该数据库。

3. 出版社的网址
意大利与法律相关比较重要的出版社Giuffrè、G. Giappichelli、CEDAM、Zanichelli、UTET、Laterza、il Mulino、Edizioni Scientifiche Italiane等。就我个人的喜好来看,我比较喜欢使用玖弗特出版社(Giuffrè)与意大利科学出版社(Edizioni Scientifiche Italiane)两个出版社的网址。玖弗特出版社(Giuffrè)的官方网址为:https://shop.giuffre.it;意大利科学出版社(Edizioni Scientifiche Italiane)的官方网址为:https://www.edizioniesi.it。这两个网址的检索结果均非常直观,可以免费下载书籍目录,部分文章也可全文免费下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两个网址,时常可以追踪到比较重要的新文献与发现遗漏的重要文献。
玖弗特出版社(Giuffrè)为专门从事法律书籍的出版社。意大利各个大学的法律系组织出版的系列丛书,几乎都在玖弗特出版社(Giuffrè)出版。这些由大学法律系主编的丛书,大部分选自意大利法学研究者用来评选教授资格的专著,质量较高。
意大利科学出版社(Edizioni Scientifiche Italiane)在皮埃德罗·佩林杰里(Pietro Perlingieri)教授的带领下,不断在制造民法研究的新热点与新潮流,出版了不少影响意大利当下私法发展的书籍。在意大利科学出版社的网址进行检索,常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新主题。
 (二)电子资源的获取
1. https://www.academia.edu

大部分意大利的法学研究者都会在academia网注册,并会在该网站(学术网)上传自己的作品目录、论文和书籍。该网址检索方法简单,可以免费使用。有一些比较有意思的学术讲座视频,也可以在该网站上找到。

2. 数据库或网络传送工具

(1)One legale 数据库

据One legale 的自我介绍,该数据集合了Pluris、CEDAM、UTET Giuridica、Leggi d'Italia、IPSOA等数据库的优点。该数据库的网址为:“https://onelegale.wolterskluwer.it”。该数据库的电子资源十分丰富,可查找法条、评注、判例、杂志及百科全书,甚至部分书籍的全文。意大利《民法杂志》《商法杂志》上面的文章以及萨科教授主编的《学理汇编》(Digesto)的百科词条也可从该数据库下载。即便没有购买该数据库,也可以利用该数据库检索文献信息,只是无法下载。

(2)Dejure 数据库

Dejure数据库便是玖弗特出版社所创办。Dejure 数据库对于检索法条、判决、判决要旨、评注非常方便。

尤值一提的是,Dejure上面的网络评注对于意大利学术观点的整理既精要,又全面。对于想快速一览意大利学界对于意大利民法典相关条文观点的人而言,Dejure 上面的网络评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选择。Dejure 数据库与One legale分属不同的出版社,它们旗下的杂志也不相同。某些在One legale下载不到的杂志文章,往往可在Dejure 数据库下载到。Dejure的另外一处优点为其文档下载的形式可自由选择。

(3)文献传送

“https://nilde.bo.cnr.it”为意大利专门负责文献传送的系统。但该文献传送系统需要和意大利高校和研究机构进行合作。所以,申请人在往往在上传文献传送的请求以后,还需要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帮助和协作,才可能最终取得所需书籍的pdf。利用文献传送可以找到本校图书馆所没有的书。缺点是只能传送文章或者书籍的某一部分。所以,在使用文献传送系统之前,需清楚知道自己所需文献部分的具体信息。

附录:引注示例

(一)教科书和专著
示例:A. Trabucchi, Istituzioni di diritto civile, Padova, 1992, p. xx.
(二)评注
示例:P. Forchielli, F. Anegeloni, Divisione, in Commentario codice civile Scialoja-Branca, a cura di Fracesco Galgano, Bologna-Roma, 2000, p. xx.
(三)百科全书
示例:R. Orestano, Azione in generale (storia del problema),voce in Enciclopedia del diritto, vol. 4, Milano, 1959,p. xx.
(四) 杂志
示例:B. Bonfanti,Cessione parziale del credito e 'posizione' del debitore ceduto, in Riv.dir. Civ. , 2022, 3, p. xx.
(五)会议论文集
示例:R. Bonini(作者), Dal codice civile del 1865 al Codice civile del 1942, in I cinquant'anni del Codice civile. Atti del convegno(Milano,4-6 giugno), Milano, 1993, p. xx.
(六) 编著
示例:R. Cardilli, Considerazioni romanistiche sulla resistenza dei termini “erede “e “successione”, in Casi controversiin materia di diritto delle successioni. Esperienza italiane, Vol. 1, a cura di S. Scola e M. Tescaro, Napoli, 2019, p. xx.
(七) 翻译作品
示例:Theodor Mommsen, Disegno del diritto pubblico romano, trad. di Pietro Bonfante, Milano, 1973, p. xx.
(八)判例
示例:Cass., 9 settembre 2004, n. 18135, in Foro. it, 2005, 1, p. 1813或 Cass., 13 novembre 2009, n. 24133
(九)其他常见引证形式
1. “Cfr.”的含义为参见,“V.”的含义为参阅。
2. 重复引用。示例:A. Lener, La comunione, cit., p. x. 原引注为:Lener, La comunione, in Trattato di diritto privato,diretto da Pietro Rescigno, Torino, 1982, p. 307.
3. 如果参考本页以及以下页码,可以写为p.+页码 ss 页或者表述为pp. xx-xx
示例:p. 101 ss 或pp. 45-50.

注释

[1] 颇为遗憾的是,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社的《法学引注手册》中梳理了英德法日四种外文引注体例,但未梳理意大利语的引注体例。参见法学引注手册编写组编:《法学引注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2] 意大利语一般大型的法律教科书常为以“Manuale” “Istituzioni” “corso”命名。例如,意大利通用的民法教科书有托伦特(Andre Torrente)和施勒星格尔(Pietro Schlesinger)的《私法手册》(Manuale di diritto privato),目前已更新至第25版,德塔步赫(Alberto Trabucchi)的《民法教科书》(Istituzioni di diritto civile),目前已更新至第50版。又如比甬多(Biondi Biondo)的《罗马法教科书》(Corso di diritto romano)则以“corso”命名。也有的教科书不会以手册或者原理为名。如碧昂卡(Massimo C. Bianca)所撰写的教科书《合同》(Il contratto)。
[3] 该书的最新版由塔菲埃勒(Caterina Raffaele)与萨科两人合著,出版时间为2014, 版本为第3版。该书的中文信息为:《论占有》,贾婉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如果要将这本书所有的意大利语文信息写全,则应写为:C. Raffaele, R. Sacco , il possesso, in Trattato di diritto civile e commerciale, diretto da A.Cicu e F. Messineo Mengoni e continuato da piero schlesinger, Milano, 2014.
9参见〔意〕 乔万纳·维辛蒂尼:《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利益冲突》(“译者说明”),殷秋实译,载《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3期。关于意大利评注介绍的中文文章还可以参见〔意恩里科· 嘎布里埃利:《恩里科· 嘎布里埃利主持的意大利民法典评注》,黄文煌译,载《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0年第2期,第28-32页。娄爱华:《意大利民法典评注的撰写——以三个条文为切入点的观察》,载《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20年第4期,第138-162页。
[5] 该杂志全名应翻译为《商法与债法总则杂志》,但在意大利也一般将该杂志称为《商法杂志》(Rivista del diritto commerciale )。
[6] UTET为Unione Tipografico-Editrice Torinese 的简称,含义为“都灵印刷联盟出版社”。
[7] A. Trabucchi, Istituzioni di diritto civile, Padova, 1992, p. 59. UTET出版的百科全书目前共四个版本,首版始于1884年,要早于Giuffrè 出版的《法律百科》。Sacco 主编的百科《学理汇编》为该系列百科中的第四版。
[8] 关于意大利判例制度与判决杂志的介绍,可参见薛军:《意大利的判例制度》,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编辑 | 牛宇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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