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左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把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作为特殊食品监管工作重要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规范提升行动。近日,崇左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经营规范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共随机抽查全市特殊食品重点经营单位共72家,现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共12份,立案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保健食品1件,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销售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1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宁明县XX保健馆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销售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案
2023年6月28日,宁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联合宁明县公安局到宁明县城中镇XX保健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内讲解员正在向几十名老年人讲课,现场投影仪正在投屏介绍该店销售的某复合蛋白饮料有关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影像资料。经查明,该店通过现场唱红歌、宣讲养生知识、免费赠送日用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组织老年人参加集体活动和宣传推介会,向老年人宣传所经营的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等该商品并不具备的功能。该店宣称所经营的食品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扶绥县岜盆乡xx母婴用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3年10月11日,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扶绥县岜盆乡xx母婴用品店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绿森林牌鳕鱼肝油软胶囊”2盒和“鳕鱼肝油软胶囊”1盒、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小兔杰瑞®复配酶制剂”1盒,涉案货值金额276元。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停止违法行为,没收4盒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江州区广西XX集团崇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崇左三药店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3年12月15日,江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广西XX集团崇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崇左三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保健食品销售区域有普通食品(多维钙铁锌益生菌冻干粉)混放销售,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江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药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天等县xx母婴生活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3年7月19日,天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天等县xx母婴生活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母婴店保健食品销售区域有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该母婴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天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母婴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大新县XX母婴生活馆未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3年12月20日,大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大新县XX母婴生活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从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经营但未按规定设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及提示牌,且将标识为“维生素C软糖”的保健食品与京衡加铁营养米粉、叶黄素酯菊花药片糖果等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该店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大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龙州县XX便利店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3年12月15日,龙州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龙州县XX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货架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有东鹏特饮等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龙州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凭祥市XX生活超市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案
2023年12月15日,凭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凭祥市XX生活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保健食品销售区域摆放有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战马能量型维生素饮料,该店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凭祥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